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报送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按规定自主制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琼医保管〔2021〕283号)文件精神,我院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 原则,依据科室提供的成本测算,自主制定“亲情陪护”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价格信息于2026年3月9日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内容请查见附件。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报送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公示).pdf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