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关于按规定自主制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管〔2019〕265号)的文件精神,我院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 原则,依据科室提供的成本测算,自主制定“显微镜下精索淋巴管静脉吻合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于2024年4月16日起执行。现将具体价格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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