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十四)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办学标准问答(教师)
五、教师
(六十一)教师聘任与遴选政策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制定和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确保师资适应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求。
2.根据学校的目标定位、办学规模和教学模式,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具有教学资质的教师队伍,尤其要确保足够数量具有医学背景的专任教师讲授生物与基础医学相关内容。
3.聘任教师时应设定其职责范围,并确保职责范围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间的比例与平衡。
4.阐明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业绩标准,定期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价。
5.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教学业绩的评价结果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环节发挥作用。
6.有相应的机制保证非医学背景教师了解医学相关知识。
(六十二)教师聘任与遴选政策的发展标准是什么?
答:1.在制定教师的聘任政策时考虑学校办学宗旨、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2.在制定教师的聘任政策时考虑人员经费和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利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均衡发展。
3.有相应的机制保证临床教师参与生物与基础医学教学。
(六十三)教师聘任及遴选政策要确保哪些?
答:确保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生物医学基础专业人员、行为与社会科学专业人员以及临床医生参与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授课任务。
(六十四)被聘任教师所必须具有的教学资质是什么?
答: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并得到相关教育部门的认可。非医学教育背景教师对医学教育应有所了解。
(六十五)教师的业绩标准衡量的依据是什么?
答:可以依据教师资质、专业经验、教学奖励、科研成果、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方面衡量。
(六十六)教师活动与教师发展政策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制定教师培训、晋升、支持和评价等政策并能有效实施,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这些政策应当:
1.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
2.认可和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活动;
3.鼓励教师将临床经验和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
4.保证教师有直接参与课程计划和教育管理决策制订的途径;
5.促进教师交流;
6.使教师具备并保持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鼓励教学创新;
7.促进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平衡。
(六十七)教师活动与教师发展政策的发展标准是什么?
答:1.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制定医学教师发展规划,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2.建立教师参与管理和政策制定的机制。
3.有相应的政策保证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平衡。
4.保证教师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有充分的了解。
5.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特别是生物与基础医学教师和临床医学教师的相互交流与合作。
(六十八)教师发展应强调什么?
答: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为教师提供教育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咨询、指导、技术支持与反馈。
(六十九)教师对课程计划应有充分的了解,包括了解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包括全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与评价方式,从而促进学科间的合作和整合,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学习指导。
(七十)教师的交流包括哪些?
答:教师的交流应包括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域间的交流,重视临床医学、生物与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师间的沟通交流,支持教师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会议。
(七十一)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的表现是什么?
答: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表现为能够适应学校的教育目标,遵守教学的基本原则,设计适当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成绩评定方式。
(七十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平衡是指什么?
答:教师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的时间,社会服务职能包括卫生保健系统中的临床服务、学生指导、行政管理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以上问题答案摘自《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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