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
一、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宪法从1949年起,经历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三、修改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的机关。
四、修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五、宪法解释权
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享有解释宪法的职权。
六、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七、《宪法》中的“国家尊重保障
人权”是指什么?
在中国特色的人权观里,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它们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在人权问题上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重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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