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十一)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教育办学标准问答(课程计划2)
二、课程计划
(二十八)临床医学课程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答:1.在课程计划中明确并涵盖临床学科内容,确保学生获得全面的临床医学知识、临床能力、职业精神与素养,在毕业后能够承担相应的临床工作。
2.在临床环境中安排临床医学课程,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接触患者,并做出合理的教学安排。
3.保证理论授课和临床见习紧密结合。
4.确保学生在本校附属医院及与本校签有书面协议、具有教学资质的临床教学基地完成实习。
5.保证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48周,实习轮转主要安排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与社区。
6.保证在毕业实习的科室轮转安排中,内科的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分别不少于3周,外科的普通外科不少于6周,且同时包括胃肠外科和肝胆外科。
7.在临床实践中关注患者和学生的安全。
8.在课程计划中设置与医生职责有关的交流技能的专门指导,包括与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同行及其他卫生行业人员的交流等内容。
9.安排必要的中医药课程。
10.提倡早期接触临床。
11.根据不同学习阶段的教学目标,合理安排临床技能的培训。
(二十九)临床医学课程的发展标准是什么?
答:1.将早期接触临床纳入课程计划,使学生更多地接触患者。
2.为医学生与其他专业的医疗人员及学生团队合作提供跨专业教育(IPE)的机会。
(三十)临床医学课程包括哪些?
答:包括诊断学(含检体诊断学、实验诊断学、影像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精神病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学、皮肤性病学、口腔科学、中医药学、全科医学等核心课程或内容;以及急诊医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等拓展课程或内容。临床医学课程也可以整合的形式呈现。
(三十一)临床技能包括哪些?
答: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沟通技能、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和执行诊疗计划、临床诊疗操作等。
(三十二)临床教学时间的合理安排是什么?
答:合理的教学安排是指临床教学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2,在临床教学中实际接触患者的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3。
(三十三)早期接触临床是指什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早期接触临床指在生物与基础医学学习阶段,有计划地在临床环境中安排临床相关内容的学习,主要包括医患沟通、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等。
(三十四)临床技能培训的合理安排指什么?
答:合理安排临床技能的培训指技能培训内容依据不同学习阶段设置;临床技能培训包括床旁技能训练和临床医学模拟训练。医学模拟训练是床旁教学的补充。
(三十五)课程计划的结构、组成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在课程计划中简述每门课程的内容、课程安排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课程要素,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生物与基础医学课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之间的协调。
2.在课程设置中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
3.发挥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作用并及时修订大纲。
(三十六)课程整合包括什么?
答:整合包括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课程的不同形式的整合,如横向整合、纵向整合、主题模块整合等。
(三十七)课程计划管理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1.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学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审定课程计划,以实现预期教育结果。
2.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教师和学生代表。
3.明确负责课程计划整体设计的部门或组织,设置确保课程计划有效实施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十八)课程计划管理的发展标准是什么?
答:1.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课程改革方案并加以实施。
2.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中设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
(三十九)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哪些?
答:其他利益相关方应该包括教学过程中的其他参与者、实习医院和其他临床机构的代表、就业单位代表、医学院校毕业生代表、社区及公众代表(如包括患者团体和组织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或综合性大学的相关学院等。
(四十)课程计划与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联系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确保课程计划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能力。
(四十一)课程计划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指什么?
有效衔接指根据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应达到的教育结果。有效衔接需要明确课程计划与毕业后医疗实践之间的关系;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教师和学生的双向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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